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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球员和cba-/-nba球员和cba球员差距

2024-10-18 10:53:55 足智足球 捷涵涵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nba球员和cba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nba球员和cba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NBA和CBA的球员合同有很大区别吗?

CBA和NBA还是有本质上上的区别的,NBA是纯粹的商业联盟,CBA虽说表面上走的是市场经济,但归根结底还是体制体育,制度的不同也就导致的CBA在球员归属的不同,举个例子,NBA的每年的年轻球员基本是选秀来的,除了选秀,也可以自由签约一些球队看重的人才,而CBA球队的年轻球员基本是各自省里体育局、有合作的体校选来的,这些被选的球员参加各球队的青年队,然后再选拔有实力的球员,最近几年也效仿了NBA搞选秀,但选秀的球员实力太弱,基本也是鸡肋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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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题目,因为体制的关系,而这种特殊性关系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CBA会有球员租借了,其实在姚明上任之前,CBA球队的球员交易向来很少,几乎也没有,因为球员都是各自球队、体校体制培养的球员,跟体育局挂钩的,有体育局的存在,球队要交易,转会球员就面临诸多阻碍,所以以前只有小部分球员可以被交易。


那CBA球队交易麻烦,又有阻碍,有些球队人才又多,锻炼的机会有限,有些球队需要人才,怎么办?那就租借吧,租借跟交易有本质的区别,虽然被调走的球员不为母队打球了,但他的归属还是在母队这里,到了全运会,他还是要回来打球的,而且球员的人事关系还是在母队那里的。


现在的CBA在姚明的带领下,逐渐从半市场化走向市场化了,当然还需要更多的时间,而现在的CBA球员交易也多了起来,不过要达到NBA那种模式,应该很难,毕竟国情不一样。。。

有一种CBA特色叫体制内,有一种球员合同叫铁饭碗!


熟悉CBA的人都知道,球员难以流动的原因是cba不是完全的职业联赛,有很多球员属于体制内。所谓的体制内球员,指的就是各个地方体育局培养的球员,以前想练篮球,一个是家庭条件难以支持一个是除了体育局的体校之外也没有其它的训练营可去,只能进入体校,如果在体校被发现有潜质,体育局往往会给一个编制。

在以前,这个编制也是十分具有吸引力的,因为进入体制内,也相当于有一个铁饭碗了,但是这个铁饭碗,端起来的时候容易,想放下的时候,也很难。 因为体育局也要维护自己的利益,从成百上千个苗子中终于培养出来一个,想走,没有那么容易。而且大多数人也根本不想走,不敢走,体制内的是事业编制,退役之后呢有工作保障的,换句话说就是一直在单位上班的。体制外呢,就是合同制了,退役后要自己找工作的。这一点是区别很大的,因为运动员是不能当一辈子的,总归40 岁后要有个上班的地方。除非你几年能赚够一辈子的钱。

在球员转会制度十分完善的NBA是没有球员租借的说法的,只要合同到期后NBA球员即可自由转会。在CBA联赛里,租借可谓是球员交流的最重要方式。球员租借制度的存在其根源是CBA的体制,很多CBA球队与地方体育局有球员培养协议,加之多数CBA球员拥有体育局关系,这导致他们无法轻易转会。有时候球队位置臃肿,租借一部分球员出去即可为他们提供锻炼机会又可节省薪水支出,到时租借期满回到母队还可能收获到即战力,球员也还能保留体制内身份这可谓是一举多得啊。

更重要的是,地方体育局不只是肩负着为球队输送年轻球员的责任,他们同时还有全运会任务,全运会关系自已升官发财比联赛更加重要。所以他们培养这些球员一般不会轻易被放走,最多是租借,因为打全运会或者城运会这些全国性赛事时,还需要这些球员效力。 这就是NBA和CBA合同最大的区别,也是租借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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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NBA和CBA分别作为美国和中国最有影响力的联赛,都有自己的规定与制度。但NBA和CBA两个联赛的文化是完全不一样的,例如问题说的,NBA球员的合同和CBA合同区别大在哪呢?

首先,在NBA球员和球队的工资体系由CBA决定,这里的CBA是 Collective Bargaining Agreement,集体劳资协议,是由资方和劳方(球队老板和NBA球员)一起商定的,里面的条款决定了NBA工资体系。最近的一个CBA是2011年由“小鱼”费舍尔领导的球员工会团队和以小牛队老板库班为首的NBA老板签订的,有效期10年,在第六年双方均可以退出。为了这个CBA,NBA联赛曾经还还停摆了20多场呢。知道NBA的都知道NBA的合同有好多种类别,我就说几个我知道的且了解一点的几个合同选项。例如有罗斯条款,这个条款要求是,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条件:在新秀合同中获得MVP、或2次入选最佳阵容(1、2、3阵皆可)、或2次在全明星赛首发。三个条件满足任意一个均可。当年罗斯就是在自己新秀合同获得了MVP,且签下了这个合同,所以也就命名为罗斯条款。

还有我们比较熟悉的新秀合同,NBA首轮新秀按照顺位都有明确的工资,这个工资是根据99年版的CBA出具的,每年会公告下一年的新秀工资;从状元到一轮30位,被选中就只能按照对应顺位的工资来签订一份2+1+1的合同,球队在第三第四年拥有球队选项。球队可以在标准工资的80-120%范围内签订合同,且只要选中就必须给球员一份合同。一般来说,球队都是按照顺位标准工资的120%上限来签订工资。例如我们中国球员大魔王签约的就是四年的新秀底薪合同。在NBA中,二轮秀球员与球队签署底薪合同是普遍现象,所以周琦与火箭的这份合同属于正常范畴。根据新的劳资协议,2017-18赛季,新秀底薪为81.6万美元,之后三年分别为137.8万、161.9万以及175.3万美元,因此周琦这份4年合同总额约为557万美元。,周琦四年合同当中,只有第一年价值81.6万美元是受保障的,而合同第二到第四年,都是不受保障的。也就是说,周琦在下赛季结束之后若想要继续留在NBA,唯有通过实打实的球场表现,来打动火箭,届时让自己不受保障的合同部分转为化保障部分。

总之NBA的合同选项有很多,就不一一说了,例如许多球员交易否决权,还有什么在一个队呆的时间长了,合同年限可以很长之类的。

至于CBA的合同据说跟一般的雇员和公司所签的合同的性质是没有什么区别的,主要是规定了双方权利及各自义务,报酬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时间及期限,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只是根据具体要求有所不同而已,合同只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一个表示而已,没有多么神秘的。没有NBA的那么的繁琐的规定条约,CBA真的就是拿钱做事,拿多少钱干多少事的活。NBA更多的是一种能力荣誉的体现,当然也有人为了生活在努力拼搏,但总的来说也是两国之间的不同文化导致合同的区别吧。

不过相比,CBA没有NBA所谓的球员交易。但在CBA我们也有转会,俗称是租借。球员租借在足球比较常见,但在CBA的联赛里,租借球员其实也就是球员之间互相交流的一种形式,在CBA交易中,租借占据很大的一部分,例如之前广东男篮的高尚租借至青岛队,目前在CBA的到永久转会的还是比较少的。

CBA毕竟跟NBA这个商业联盟不一样,很多CBA球员都是球队都是当地政府体育局培养出来的,加之中国是个关系户产生的地方,这也导致很多球员是无法轻易转会的。所以有时候球队会选择租借让他们得到锻炼的机会,自己又可以节省开支。到租借期满了,出去外面打怪升级好了回到自己的队伍还能马上获得即战力,这样的好事何乐而不为,不是一举两得吗。

至于租借期时间完全根据双方球队来协商,一般是三五年不等,期间外租球队若有意愿可买断球员,期满后也可进行永久转会。但是这个所谓的永久转会亦非真的切断其与老东家的一切联系,比如像全运会这样的比赛还是需要回来帮打比赛的,比如咋们的大魔王周琦就是为辽宁征战全运会拿的冠军,为新疆球队获得了联赛冠军。球员租借是现行CBA转会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的权宜之计,也很好地兼顾了球队与球员之间的利益,换句话说,在这个社会任何事情的前提都是两个字利益,只要对自己方有利的事,都会选择尝试做。只是NBA体现的更为商业化的联赛,一切被联盟掌控。但美国球员实力在那。只是CBA要想成为真正的职业联赛,真正提高球员的实力水平最终球员租借制度还是要消失的。毕竟我们的篮球能力跟美国真的不一样,不一样。

以上仅为个人的一些看法。欢迎各位前来评论,喜欢的看一看,不喜欢的也可以说出你的看法!好的不好的都接受,毕竟我的理念是理性看体育,一起笑说篮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nba球员和cba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nba球员和cba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